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

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