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标签与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标签与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声称应当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适用月龄,可以同时使用“1段、2段、3段”的方式标注。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