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十七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十七条 审评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开展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