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 第四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严格、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