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25年) 第九十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存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