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9年) 第四章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9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