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娱乐场所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六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娱乐场所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六条 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