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章 保安员配备 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保安员配备 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 协助娱乐场所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 及时排查、发现并报告娱乐场所治安、安全隐患;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娱乐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