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总周转量为企业所有天然气管道周转量之和,按照管道运输企业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周转量实际水平核定。单条管道周转量=管道运输合同约定路径的距离×结算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