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