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海关凭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授权机构签发的《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B类)》为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