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检法司经费是指实施单位承担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安全局的经费支出。公检法司经费的标准为人年均补助1.2万元,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人年均补助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