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章 森林管护事业费 第十七条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森林管护事业费 第十七条 业务费:是指用于森林管护所需的消耗性费用支出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包括药剂、材料等。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