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是指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执行期限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