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条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科学合理编制方案,筹集落实资金,具体组织实施,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