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4年) 1.
1. 指标解释
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该指标为高排放黄标车淘汰、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情况;对于其他地区,为除新能源汽车推广外的四项内容。
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该指标为高排放黄标车淘汰、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情况;对于其他地区,为除新能源汽车推广外的四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