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14年) 4.
4. 计分方法
随机抽查20个以上建筑工地。建筑工地抽查合格率达到90%,计4分;达到80%,计3分;达到70%,计2分;否则计0分。
依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核算各地区道路机扫率。城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5%,计4分;低于85%的,以2012年为基准年,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及以上,计4分,年均增长4个百分点及以上,计2分;否则计0分。
随机抽查20个以上建筑工地。建筑工地抽查合格率达到90%,计4分;达到80%,计3分;达到70%,计2分;否则计0分。
依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核算各地区道路机扫率。城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5%,计4分;低于85%的,以2012年为基准年,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及以上,计4分,年均增长4个百分点及以上,计2分;否则计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