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 九、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 (二十九) 九、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 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九、 目录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