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四条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商务部委托有关组织(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负责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