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二条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农产品系指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运输量等较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