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十九条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报表(略) 第十八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