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经营者及其经营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 经营者开展项目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外经贸部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和同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资格是指从事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的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