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协调程序 第十一条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协调程序 第十一条 拟参加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的经营者,必须向有关商会申报项目。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