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原卫生部《新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规定》(卫规财发〔2013〕13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八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