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将管理目录内同品目但未实行配置许可的大型医疗器械使用人员技术条件、使用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