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项目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管理。财政部负责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确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地方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