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水库汛期调度运用工作主要包括: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编制、审批及备案,雨水情监测预报,实时调度方案制定及调度指令下达,调度指令执行,预警信息发布,调度过程记录,调度总结分析和其他相关调度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