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2021年) 第四章 实时调度方案制定及调度指令下达 第十八条 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实时调度方案制定及调度指令下达 第十八条 调度指令应当以书面形式下达。紧急情况下,调度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下达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后续及时补发书面调度指令。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