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移民安置验收所需费用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 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验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移〔2012〕7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