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银监会对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独资、合资银行,以及在华设立两家以上(含两家)营业性分支机构的外国银行实行并表监管。 通过并表方式,银监会全面监管在华注册外资法人机构的全球经营和风险状况;监管外国银行在华总体经营和风险状况,并关注该机构全球经营风险和市场表现。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