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200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应当至少有一名是内资证券公司。但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