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200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