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六章 贷款封闭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贷款封闭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封闭贷款与借款人的其他资产分别计帐,司法部门不能以企业其他债务纠纷为由,冻结封闭贷款帐户和扣收专户资金。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