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六章 贷款封闭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六章 贷款封闭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贷款在封闭运行期间,贷款人不得从专户中扣取老的贷款和欠息;企业不能用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不得用专户上的资金支付企业的其他债务支出;有关部门不能从专户中扣收老的欠税及各种费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