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汇局关于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第九条 外汇局关于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同一境内企业开立的境外账户不得超过5个,特殊情况下需增加境外账户数量的,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