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二条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外币代兑机构实行挂牌经营。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时,必须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银行(授权银行名称)外币代兑机构”铭牌。铭牌样式由授权银行负责规范。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