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分行综合监管评级办法(试行)(202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总行支持度评估结果从1至5分为五个等级。总行支持度评估等级数字越大,表明总行支持能力越低,监管关注程度越高。其中,“总行对在华分行的支持度”为总行支持度评估中的核心要素,如无特殊原因,总行支持度评估等级不得高于“总行对在华分行的支持度”等级。
总行支持度评估得分在13分至15分为1级,10分至12分为2级,7分至9分为3级,4分至6分为4级;3分以下为5级。
评估要素得分为5分的为1级,4分为2级,3分为3级,2分为4级,1分为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