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1964年) 第九条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196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时间及规定的航区通行。在进入管理区和在管理区通行时,如见有从岸上或舰艇上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回答并无条件地执行信号要求。由于不遵守上述规定而发生的后果概由船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