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合资、合作测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大地测量;
测绘航空摄影;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海洋测绘;
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的编制;
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活动。
大地测量;
测绘航空摄影;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海洋测绘;
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的编制;
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