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197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没有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沟通无线电联络以前,禁止飞入或者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