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规程(2000年) 四、 对国家计委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及时与原报送项目清单的情况进行核对,分别处理。 (一)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规程(2000年) (一) 四、 对国家计委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及时与原报送项目清单的情况进行核对,分别处理。 (一) 国家计委的批复与财政部原报送项目清单完全一致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司函通知省级财政部门、转贷银行,并在《中国财经报》等公开报刊发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通告》。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