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2011年) 第三章 检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第十三条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检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