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十七条 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二)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十七条 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 利用法律服务的便利,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