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九条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外国商会应当在其办公地点设置会计账簿。会员缴纳的会费及按照外国商会章程规定取得的其他经费,应当用于该外国商会章程规定的各项开支,不得以任何名义付给会员或者汇出中国境外。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