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c)

(c) 运行规范持有人申请修改其运行规范,应当参照本规则129.21、129.23和129.25条的规定进行,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