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