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R字签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申请R字签证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申请R字签证的外国人,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