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三条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在确认外国人才资质、签发R字签证、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证件等服务管理工作中完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