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