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